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 » 正文

卫计委:将加强规范空气净化器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0  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631

在7日国家卫计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将加强对空气净化器、口罩等健康防护产品的标准、标识的规范指导,引导公众正确消费。

据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表示,对于一般人来说,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在PM2.5值75以下即可,但对于孕产妇或者患有比较严重的、容易诱发哮喘等基础病的患者,建议PM2.5值应控制在35以下。国家已经发布过类似相关标准。

毛群安表示,从应对雾霾的情况下,建议生产和管理部门对健康防护产品的标识、标准、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管,不能误导老百姓。目前,很多净化器产品的标识不清晰,比如用静电方式净化空气,虽能达到净化效果,但同时也会产生臭氧,若臭氧超过限值,同样对人体有害。类似情况需要通过标识明示,同时对空气净化器适用于多大空间等主要参数也应明确标识,让消费者选购时能清楚明了。

针对学校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问题,王宇指出,如果有条件,学校在重污染天气时使用空气净化装置对学生健康是有好处的,但在安装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

王宇表示,雾霾天完全关闭教室门窗,教室就是一个高度密闭的空间,在室内安置空气净化器,虽然可以过滤PM2.5等污染物,但由于室内空气中氧含量变少,学生呼出的二氧化碳含量明显增高,对学生身体同样也是不利的。如果有条件,应该适当补充一定数量经过过滤的洁净新风,使学生们有足够的新鲜氧气使用,这样孩子们的健康才能得到保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603418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