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提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精准实施“煤改电”工程,有序推进“煤改气”工程,做好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意见》中计划到2021年,临汾市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平原地区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实现取暖散煤全替代。
《意见》要求要因地制宜发展电供暖。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分散式电供暖,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科学发展集中电锅炉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区域供暖,积极推进水热型(中深层)地热供暖。有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取热不取水”的原则,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供暖。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供暖。在城乡学校、医院、商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办公区)、办公楼、厂房等公共建筑,推进浅层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项目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