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并对进展缓慢的市政府进行了集中约谈。修订《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关于在全省范围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开展了查处违法排污百日专项行动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经济奖惩激励责任落实,每月对各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奖优罚劣,共扣罚3.74亿元,奖励2.81亿元。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去年,山西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呈现全面加快改善的态势。与2017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下降10.8%,优良天数平均增加7天,重污染天平均减少3天。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其中PM2.5下降6.8%,PM10下降1.8%,SO2下降41.1%,NO2下降4.8%,CO下降16.7%,O3下降2.2%,完成了山西省委提出的环境形势比上年明显好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