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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明确各类清洁取暖改造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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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05  浏览次数:2764
 

《方案》中指出,关于气代煤燃气炉供暖,对燃气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和取暖用燃气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市级财政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关于电代煤供暖,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及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市级财政按照4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关于集中供热,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可供热面积,市级财政按照22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1540元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关于节能保暖工程,参与市清洁取暖工程并进行节能保暖改造的,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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