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壁挂炉采暖补贴:3900元设备购置+900元燃气补贴
石家庄作为河北省会,空气污染形式极为严峻,治理散煤污染的任务很重。在2016年6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详细说明了煤改气的补贴政策。具体是:
对实施“煤改气”的居民分散燃煤采暖用户,按每户3900元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其中,2900元用于支付居民生活和燃气采暖初装费等费用,不足部分由实施“煤改气”的燃气企业承担;1000元用于补贴居民用户购置燃气采暖设备。
为确保“煤改气”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居民用户应改尽改、即改即用,防止出现散煤复烧,对2016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用户当年每户给予900元运行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据中国壁挂炉网了解,2016年至2017年采暖季,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力争实现分散采暖无煤化,县城建成区实现分散采暖洁净燃料替代,省会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20万吨以上。而且,期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不仅每户补贴3900元,用于初装费、采暖设备等,而且每使用1立方米天然气还可补贴1元,最高900元。
实施补贴的具体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的范围包括:东三环路、南三环路、西三环路及北延至京昆高速公路交会处、京昆高速公路向北至滹沱河交会处、滹沱河向东与原京港澳高速公路交会处、原京港澳高速公路向南与石黄高速公路交会处、石黄高速公路向东与东三环路交会处围合的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内所有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机关事业单位。
除了上述政策外,石家庄还为城市区域“煤改气”的居民提供50多种型号的燃气采暖热水炉。
邢台“一城五星”壁挂炉补贴:连续三年对壁挂炉用气补贴900元
邢台市为确保不增加居民用气采暖的负担,提高居民用气采暖的积极性,邢台市对“一城五星”煤改气居民采暖期实行用气(电)价格补贴。具体如下:
一、补贴范围:“一城五星”8个县(市、区)列入煤改气工程改造计划并完成的居民,以及2015年“三区一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邢台县)完成煤改气工程改造的居民。
二、执行时间: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2016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补贴时段为每年采暖期(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
三、补贴政策:针对用气采暖的居民。采暖期给予居民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900元,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保定、廊坊等禁煤区:农村采暖主要配备壁挂炉 每年用气补贴1200元
在2016年10月,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禁煤区范围和具体补贴政策。
具体为:保定、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要求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涉及保定、廊坊市18个县(市、区),包括1个城市建成区、14个县城建成区(含404个城中村)和3345个农村(约105.4万户)。
农村气代煤具体补贴政策为:
设备购置补贴70%: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采暖期用气补贴: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在农村具备煤改气的地方,户内生活采暖主要配备燃气壁挂炉。由保定、廊坊市明确技术标准,组织各县(市、区)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设备厂家及型号、价格,农户在选定的厂家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由设备厂家负责安装运行维护。户内其他采暖配套设施,由农户自行负责。
核定补贴用气量。测算“气代煤”后户均新增采暖用气量,参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户每年最高按1200立方米给予补贴。
邯郸煤改气:向农村地区拓展
邯郸在2016年,将“煤改气”工程作为一项重大的环保工程、民生工程来抓,不仅在主城区和周边区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农村地区也正逐步推开。针对农村特点,在采用传统“管网”煤改气的同时,以“天然气便民服务站+局域管网+点供”的方式,在磁县南城乡、台城乡等农村地区示范推广“非管道天然气”的应用,在有效避开铁路、丘陵、湖泊、公路的同时,快速让老百姓用上干净的天然气。
邯郸市在去年对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燃煤用户实施“煤改气”的基础上,今年对市区周边区域村庄继续实施第二阶段“煤改气”工程。按照方案,冀南新区绕城高速环路内居民在今年的改气范围之内,磁县南城乡、台城乡共34个村实施“煤改气”。
2015年,邯郸就对煤改气出台了具体的补贴政策。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进行补贴,每户补贴3000元,其中300元由区(县)财政承担。
衡水:对煤改气用户实行专项财政补贴
衡水在2016年11月,在桃城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233个城中村启动了“煤改气”工程,共涉及55111户,工程将于2017年6月完成。衡水市财政部门将对“煤改气”用户实行专项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2600元改造费,享受补贴的用户今后将禁止使用煤炭。同时,采暖期内市财政部门还将对使用燃气取暖用户给予1.5元/立方米补贴。
涿州:开始发放煤改气补贴
在2016年12月,河北涿州是大气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已经完成煤改气验收的38个城中村用户发放壁挂炉补贴和燃气补贴。据了解,在涿州市对煤改气用户的5000元补贴中,4000元补贴燃气公司,用于补贴天然气管道及计量表等费用,1000元用于补贴改造户拆除原有燃煤炉具、安装壁挂炉等费用;低保户补贴每户3000元。
霸州:壁挂炉用户补贴范围、标准和热点都有政策
河北霸州在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的同时,也以《霸州市“气代煤”改造工程明白纸》的形式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回答了当地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
具体为:市建成区及南孟镇、开发区村街住户,接通天然气取暖并通过验收可享受补贴;禁煤区内除建成区和南孟镇、开发区以外的村街住户,自2016年8月底至2017年11月15日前,接通天然气取暖并通过验收可享受补贴。另外,全市范围内使用天然气取暖的全部住户均可享受燃气取暖费用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燃气管网建设费每户补贴4100元;燃气取暖壁挂炉每户补贴2900元;燃气取暖费一般住户每年每户补贴800元,低保户每年每户补贴1600元,连续补贴两年;各村街可根据自身财力对本村住户再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另外,霸州市对于以下情况不予补贴:
1.所有参与本次“气代煤”改造的村街住户,在改造前应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使用各类煤炭及其制品,不签订承诺书的一律不享受补贴。
2.凡是享受“气代煤”改造补贴的住户,一经发现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取消并追缴已享受的补贴资金。
3.因村街住户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气代煤”改造的,市财政不予任何补贴,燃气管网建设费、燃气取暖壁挂炉等费用由村街住户自行承担。
4.各类经营场所、企业商户及公共设施场所不列入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