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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将完成煤改电清洁采暖21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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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9  浏览次数:4120
  往年一入秋,龙角村民于先勇便开始张罗着买煤,用车运到山坡上的村子里。可是今年秋天,他家这个十几年的生活习惯彻底改变了。“我姨家的村去年改成用电取暖,又暖和又便宜。因为有政府补贴,一个冬天下来,比烧煤要省500多元!”于先勇对“电代煤”充满期待,第一个在“改造协议”上签字。这个位于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的小山村,与淄博市89个村庄9746户人家一样,今年将告别烧煤炉取暖的历史,用上电采暖。

为让全省城乡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加快电供暖工作,2018年全省将实施电供暖21万户,目前已进入物资采购和配套电网施工阶段。截至10月17日,全省涉及电供暖的配套电网工程可研批复完成率、工程初设完成率均达100%,物资到货完成率88.22%。电供暖配套电网项目共888个,开工率达到100%,竣工626项,竣工率70.50%。

好事要办好,政策来推动。济南、淄博、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威海、莱芜等9市推出了相应设备补贴、电费补贴配套政策。在设备补贴方面,济南对实施家庭电采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的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碳晶板300元/户,空气源热泵、家用电锅炉、发热电缆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或垫资单位,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在电费补贴方面,对分户式电采暖居民,采暖期用电按0.2元/度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对集中式电采暖运营单位,实行用电结算价格与优惠电价之间的差价补贴。为提高“煤改电”用户的积极性,德州对“煤改电”用户,在设备购置方面,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在电费方面,政府每户每年补贴1000元,期限3年。菏泽对“电代煤”设备购置、安装、运营服务,按照每户6000元标准补贴;电费补贴每户每年1000元,期限3年。

山东17市供电公司积极跟踪当地政府电供暖改造进度,配合政府部门按照表后线改造技术导则开展户内改造和取暖设备安装工作,分散式户内改造、供暖设备安装、接火送电、入户检查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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