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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22.28亿元支持清洁取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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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6  浏览次数:2495
       自去年8月成功入围国家第一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以来,山东省济南市共计投入22.28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清洁取暖项目。目前,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33万户、建筑节能改造7.5万户;2017年年均细颗粒物浓度下降为11微克/立方米,超过生态环境部目标值22.2%。

济南市主要围绕“拆、替、改、换、联、引”六条路径实施此项目。

突出“拆”,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该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应拆尽拆、应改尽改,制定推行了财政奖补政策、配套费减免政策,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建立健全淘汰(改造)倒逼机制等措施。去年,济南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35蒸吨以上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省会城市。

突出“替”,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供暖。济南市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在省定5.02万户以上任务基础上,自我加压、拉高目标,确定了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0.8万户气代煤电代煤任务。为此,相继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以及资金补贴等文件,明确了市、区(县)按7∶3分担为期3年的财政补贴。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投入资金2.7亿元,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11.62万户,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突出“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济南市既有建筑改造资金每平方米补贴90元,由市、区(县)财政和供热企业三方共同承担,由区(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监管,按照改造实施进度支付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目前,共筹措到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3.4亿元。全面执行7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较现行国家标准水平提高30%以上;建筑节能改造后采暖季室温平均可提高3℃—6℃,建筑能效水平较改造前提升30%以上。按照清洁取暖试点要求,市财政筹资200万元,支持章丘区、平阴县开展农村房屋清洁取暖节能改造试点。

突出“换”,实施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充分利用该市商河县中深层地热资源丰富的特性,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中深层地热供暖为主热源,形成“地热+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集成利用的现代化供暖模式,打造山东省第一个冬季清洁取暖无煤化示范县。计划改造5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11个镇中心全部实现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这在全国属于首例。目前,已投入6500万元在全县开展地热回水直排改造工程,改造9个小区,涉及4078个取暖用户,地热取暖实现100%回灌;投入600万元建立回灌监测系统,对全县地热水回灌情况进行监测,真正解决地热水直排问题。

突出“联”,实施能源供应保障。在济南高新区智能装备城、中央商务等新增负荷区域,探索建设区域能源互联网,以燃气三联供为主供热热源,同时将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蓄热蓄能等多种新能源方式作为辅助热源,通过能源互联网技术调度分配,做到多能互补、清洁高效供暖。特别是针对去年气代煤电代煤用气紧张局面,济南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引入上游增量气源,加快建设市域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网工程,初步形成“五气入济”的供气体系。同时,加强电力保障,对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电网配套改造。

突出“引”,实施“外热入济”余热利用。重点从东西两个方向引入外地多个电厂余热。其中,西部工程是利用聊城市所属电厂余热满足济南西部供暖需求,东部工程是引入滨州市所属电厂余热为济南东部区域提供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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