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宝坻区农村居民2018-2019年煤改电改造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TGJT-2018-B-116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按照天津市2018-2019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计划,结合我区农村地区居民煤改气工程进度,计划完成煤改电 41577户,其中:2018年10月底前完成10577户;2019年10月底前完成31000户。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对供热范围以内进行设备安装、管网铺设和后期运营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其中:第1包:集中供热(空气源热泵机组形式);第2包:集中供热(空气源热泵机组形式);第3包:集中供热(蓄热采暖设备形式),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37502.4540万元。其中:第1包13401.9160万元;第2包11812.5920万元;第3包12287.946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供2015-2017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其净资产2000万元及以上或固定资产1亿元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考察联合体牵头人。)
(3)2018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行政机关单位出具的相应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联合体投标的,此项考察联合体牵头人。)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合体投标的,此项考察联合体牵头人。)
2.名义制热量25KW以下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需具有国家CCC认证,名义制热量25KW以上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需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CCC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制造企业、生产企业应为同一单位名称;如是控股或管理公司具有国家CCC认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控股或管理公司的国家CCC认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能够双方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材料)。
3.具有国家级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能体现机组名义工况制热COP大于2.1,低温工况下制热COP≥1.6且正常运行3h;能体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产品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大于2.4);本项目采购的空气源热泵设备,应提供所有投标机型的检测报告,名义制冷量25kw以下的空气源热泵,检测报告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必须与CCC认证一致。
4.具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能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附生产厂房相关)】或【生产厂房所有权证或生产厂房租赁协议】。企业必须建有不高于-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如是控股或管理公司有生产能力的,须提供控股或管理公司所拥有的生产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相关材料加以以及能够双方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材料)。
5.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需配备:(1)正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联合体投标的,此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具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供应商,且负责项目后期运营工作。
第三包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供2015-2017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其净资产2000万元及以上或固定资产1亿元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考察联合体牵头人。)
(3)2018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行政机关单位出具的相应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联合体投标的,此项考察联合体牵头人。)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合体投标的,此项考察联合体牵头人。)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需配备:(1)正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联合体投标的,此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具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供应商,且负责项目后期运营工作。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9-06 到 2018-09-12
2.招标文件的售价(元):8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8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9-28 09:30
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75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