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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煤改电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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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15  浏览次数:2528
     辽宁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到,到2020年,全省14个市城市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对企业分类实施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对用地、工商手续不全、限期治理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到2020年,煤炭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6%以下。推进“电化辽宁”,到202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8%。积极推进工业余热供暖,到2020年,新增城市清洁能源供暖1500万平方米,其中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煤改电”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2020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49.3%,沈阳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城市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对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的地区和居民,在气源、电源供给及价格上给予保障。

2018年年底前,省级实现未来7至10天的分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实现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全覆盖。重污染期间,对钢铁、焦化、水泥、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到2020年,全省14个市城市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开展臭氧监测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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