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实施方案》,有效推进我区“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指挥部。
一、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分工
总 指 挥:杨令生
副总 指 挥:孙剑楠 李文运 李丽君 刘广生
成 员:韩松龄 刘华民 刘金城 孟 强
李春发 唐万强 邢广民 宫汝洲
李长春 刘金明 单新源 高启生
刘振明 沈书奎 刘德田 许有兵
张立冬 张卫强 张建辉
指挥部负责全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研究审议“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保证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工作推进、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韩松龄兼任,副主任由区建委、农委、环保局、供电公司各1名主管副职兼任,专职副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董志宝兼任。
二、分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分工
成立3个分指挥部,负责具体推动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一)农村地区取暖“煤改电”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文运兼任,副指挥长由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韩松龄、区供电公司总经理刘德田兼任。负责制定农村地区取暖“煤改清洁能源”实施方案,组织全区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项目招标和入户安装工作,做好户外电网增容改造等工作。
(二)农村地区“煤改气”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由副区长刘广生兼任,副指挥长由区建委主任刘华民兼任。负责组织做好全区燃气管网规划、“煤改气”工程实施、房屋节能改造等工作。
(三)农村地区炊事及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由副区长李丽君兼任,副指挥长由区农委主任刘金城兼任。负责做好2015年已安装的先进民用炉具回收、炊事用气推广及种植业、养殖业散煤治理等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实施方案》、《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试点方案》,负责组织全区高效节能电取暖设备招标及安装工作,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区建委:负责做好“煤改气”地区的集中供热燃气管道管网改造工作,摸清“煤改气”建设任务底数,组织完成全区 “煤改气”地区的建设改造工作,同时做好农村地区房屋节能改造工作。
区农委:负责制定农村地区先进炉具回收、农户炊事用气及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做好2015年已安装的先进民用炉具回收、炊事用气推广工作,完成种植业、养殖业散煤治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电取暖设备和燃气采暖设备购置安装所需资金及补贴,协助做好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组织电采暖设备、燃气采暖设备厂家招标工作,同时做好补贴资金安排和监督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环保技术方案指导,做好环境效益监测、分析和效果评估,同时做好环保监督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过程中,前期手续的审批工作。
区规划局:负责组织做好燃气管网及电网规划工作。
区国土局:负责做好燃气或液化气等相关项目实施的用地许可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过程中,公路进行破路、电缆下穿等路政许可的审批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过程中,占用绿地和移、伐树木的审批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做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过程中,占用堤坝等水利方面的协调工作。
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在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地区特殊困难群体“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救助方案。
区审计局:做好对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政府资金的审计工作。
公安武清分局:负责对“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干扰、恶意阻碍施工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置,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正常秩序。
区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区“两台一报”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落实“煤改清洁能源”工作进行督查。
“美丽武清·一号工程”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指挥部办公室及3个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的指导协调。
区供电公司:负责做好 “煤改电”地区的配电网改造工作,对镇村电力增容提供设计、施工服务,负责“煤改电”地区配套电力设施建设。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具体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入户信息采集、设备工程安装及其他涉及“煤改清洁能源”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实“煤改清洁能源”建设工作中占地、拆迁、破路、赔偿等前期手续工作,解决相关问题。
武清区煤改电相关政策:
1. 此次农村地区“煤改电”设备主要采用低温空气源设备,设备型号分别是3P、5P和6P。目前,黄花店镇和大孟庄镇的试验试点村已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有样机可供参考。
2. “煤改电”以后,对农户的剩余无烟型煤,区政府按农户采购价格进行回购。对于大同块等烟煤,剩余部分由农户自行解决。
3. 农村地区“煤改电”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由政府100%承担,室内暖气片等由农户自行承担。
4. 考虑农户冬季取暖费用问题,区政府在每年的采暖季给予每户不超过2000元电费补贴。电价问题,目前,区政府正在与市政府进行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