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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清洁取暖资金5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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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223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建议,大力推进散煤治理,以保障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为重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报告统计,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5年累计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28亿元人民币。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出台20余项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煤炭消费比重下降8.1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煤改气、煤改电470多万户。报告指出,散煤燃烧效率低、污染重。我国北方地区每年冬季取暖消耗2亿多吨散煤。山西省散煤年消费量大约2000余万吨,存在散煤替代进展缓慢、洁净焦不合格等问题。陕西省关中地区每年散煤燃烧量达2000万吨以上,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燃烧大量存在。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强调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集中资源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2018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以“2+26”及汾渭平原11个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及燃煤替代为重点,督查是否制定本年度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清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入户抽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清单的乡镇(街道)是否按要求杜绝散煤燃烧;对照上年度清单,抽查已完成清洁取暖或燃煤替代的地区是否存在散煤复烧的情况。同时,逐村抽户排查清洁取暖燃煤替代、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018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表示,2018年北方地区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预计将完成煤改气、煤改电400万户,加快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面启动城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并把确保民众温暖过冬作为推进改造的前提条件。

2018年4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提出科学选择技术路线,以“煤改电”为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

根据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河北省2018年将重点推进邢台、邯郸、衡水主城区和石家庄、保定、衡水的城乡接合部、平原县城实现清洁取暖。新增部分集中供热能力,淘汰一批燃煤供热锅炉。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完成气代煤结转扫尾,推进电代煤和张家口风电供暖,争取保定市平原村镇全部实现清洁取暖目标,石家庄、邢台、邯郸、衡水平原村镇50%以上实现目标。

山东省政府2018年4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网山东电力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举措时提出,2018年山东计划完成煤改电清洁取暖20万户,增加电供暖面积一千八百万平方米以上。十三五期间,继续推动各项电能替代技术在供冷暖、工业、农业等多领域推广应用。

2018年5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河南省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别强调2018年10月底前,河南省将完成“双替代”供暖100万户。大力发展电代煤供暖,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以具备保温条件的居民住宅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建设一批分布式电供暖项目。

2018年5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太原及周边区域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

另外,根据2016年4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50万户居民采暖“煤改电”任务,有条件地区实现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等公益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村委会等电采暖全覆盖。

2018年4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提出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完成60%的改造任务。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

2018年4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

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18年底前,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到2019年底,山区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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