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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补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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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2531
       近日,《成都高新区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下发,将促进新川创新科技园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园区内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按30元每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最高达400万元。

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表示,制定此次《实施细则》,是成都高新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又一举措,将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方针,加快构建区内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随着《成都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下发,今年,成都高新区将通过项目补助,促进新川创新科技园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新川创新科技园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力争到2019年 完成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自2016年11月获批四川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以来,新川创新科技园便以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节能等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各项生态城区建设。今年,《成都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方案》出炉,要求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产城一体”“绿色生态”的总体规划理念,将新川创新科技园打造成一个产业、生态、人文高度融合的创新示范城,努力成为全省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和先进水平的升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根据方案,成都高新区力争2019年完成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任务,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二级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围绕生态城区建设,成都高新区将编制相关规划,在新川创新科技园建设过程中建立科学先进的生态指标体系,并从土地出让、项目设计、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将绿色指标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开工比例不低于50%,其中,公建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和总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应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建设。

最高400万元 按不同星级标准补助示范项目

为了全力支持新川创新科技园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成都高新区设立了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专项资金,来源为示范期内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生态城区建设和管理活动。

《实施细则》表明,在示范期内获得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或绿色建筑标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可申报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示范项目按不同星级标准给予补助。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按10元每平方米(以施工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为准)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按15元每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按30元每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按30元每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可再生能源建筑方面,成都高新区将对采用土壤源、水源等热泵系统,太阳能(光电、光热、光导管照明)系统以及燃气分布式功能系统等技术应用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30元每平方米受益面积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同等条件下,公建配套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且装配率大于30%的项目、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建设的项目将优先享受补助,以此鼓励装配式技术和BIM技术等先进技术在生态城区建设中的应用。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负责对补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生态城区建设要求,促进生态城区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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