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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煤改清洁能源范围新增汾渭平原11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和长三角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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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6  浏览次数:25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我部决定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并制定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张辉钊

电话:(010)66103113、66556445

传真:(010)66103111、66556444

邮箱:dqqhdc@mep.gov.cn  

附件: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北京、天津市各区人民政府,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吕梁、晋中、临汾、运城、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洛阳、三门峡、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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