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浓度继续下降
今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硫平均浓度继续下降,达到45微克/立方米左右。对此,我省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突出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大污染源治理,从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面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强化重点时段攻坚,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方面,提出六项重点任务。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重点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过剩产能。今年将化解煤炭产能2240万吨、粗钢产能190万吨、煤电机组100万千瓦以上。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6月底前,基本完成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同时,进一步严格环保标准,将国家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扩展到全省,11个市电力(燃煤以外)、钢铁、有色、水泥、化工等行业现有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焦化行业则从2019年10月1日起,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必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11个设区市建成禁煤区
能源结构调整方面,重点是打好散煤管控战役。10月1日前,11个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吨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全部建成禁煤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县城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太原及周边区域县市(太原古交、清徐、阳曲,晋中太谷、祁县、平遥、灵石、介休,吕梁文水、交城、汾阳、孝义)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余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
交通运输推进“公转铁”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面,重点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坚持源头管控,加快铁路集运站点建设,完善铁路运输配套设施,鼓励引导重点用车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方式,积极推进“公转铁”。
2018年,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重点用车企业,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较上年要明显减少。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在城市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加强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提高标准加大奖励幅度
今后,我省将继续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的每月排名。同时,完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提高奖惩标准,加大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奖励幅度。此外,制定《山西省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改善进度缓慢的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问责,进一步传导压力,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