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今日焦点 » 正文

预算7910.4万元!房山区19776户空气源热泵及热泵热风机户线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8  浏览次数:2510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农委2018年煤改电户线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农委2018年煤改电户线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8-4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珅

  项目联系电话:671643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址:房山区政通路1号

  联系方式:693739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瑞珅、赵安琪67164376、6719373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空气源热泵用户:户数约16000户。每户的进户电源线敷设(2*16mm2)、配电箱及接地极安装、空气源热泵专用线敷设(3*10mm2)。热泵热风机用户:户数约3776户。每户的进户电源线敷设(2*16mm2)、配电箱及接地极安装、热泵热风机专用线敷设(3*6mm2或4mm2)、插座安装(安全插座2个或1个)。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注册于外地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

  4、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项的;

  6、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1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9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方温泉会议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梅花街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

  4、如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领取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若为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瑞珅、赵安琪

  联系方式:67164376、67193735

  本公告期限至2018年5月14日

  备注: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603418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