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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今年燃煤锅炉拆改仍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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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17  作者:记者 刁志远  浏览次数:4093

今年商丘市是否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拆改?政府还有无拆改补助资金?4月13日上午,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亚做了解答。

吴亚介绍,《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全市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

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市区规划区范围内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拆除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燃煤锅炉在新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要同步实现低氮改造。

商丘市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严禁使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国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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