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空气源热泵在经过2017年大力推广应用后,以良好的运行效果,获得了各地方政府和用户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同时,对推动2018年空气源热泵应用在全国推广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此,小编对2018年3月全国16省市空气源热泵应用政策进行了简要梳理,为业界精准发展发力提供参考。
北京市
2018年3月10日,北京市平谷区发布16项支农惠农政策,今年预计投入22亿元,将全面实施美丽乡村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其中,2018年煤改电奖励政策平谷预计投入1.1亿元,将出台煤改电奖励政策,空气源热泵每户补贴金额最高2.4万元。
电价补贴政策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居民在晚8点至次日早8点在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各补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采暖季每户1万度,最高每户补贴2000元。村级公益性服务场所补贴政策为500户以下的村庄,市级政府每村补贴1.2万元;500(含)户以上的村庄,市级政府每村补贴2.4万元。区政府一次性补贴村级“煤改电”工程费用15万元。
2018年3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指出2018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推进能源清洁化进程,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无煤化”。4月底前北京市农委牵头制定年度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1月15日前,北京市农委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无煤化”,研究推进浅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试点工作。
11月15日前,北京市农委、北京市环保局要深入推进重点区域能源清洁化利用;以筹办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加快推进延庆区城东、城南集中供热中心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平谷区兴谷、滨河和夏各庄集中供热中心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改造。
2018年3月15日,北京市怀柔区发布消息,今年怀柔区制定了9个乡镇、29个村,共计10215户的煤改电改造目标。除计划拆迁村和集中供暖村,今年该区将有庙城、北房、怀柔、渤海和怀北5镇实现煤改清洁能源全覆盖。根据现有活跃用户测算,今年采暖季,该区有25146户居民采用电采暖,预计可压减燃煤7.5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0万余吨。
天津市
2018年3月16日,结合2018年采暖季天然气供需形势,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了天津市2018至2019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坚持“优先用电”原则,大力实施“煤改电”,能改尽改。对具备电采暖条件的,“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通过蓄热电锅炉、空气源热泵等多种形式,一律全部实施“煤改电”,鼓励采用新能源、新技术。经排查,目前全市尚有散煤取暖居民75.6万户。按照上述原则,将实施“煤改电”31.7万户、“煤改气”40万户、集中供热1.1万户、纳入相关拆迁搬迁计划2.9万户采用无烟型煤过渡。
河北省
2018年3月23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国网河北电力保卫蓝天电能替代工程将进一步聚焦清洁取暖,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五年规划,科学编制清洁电采暖专题规划,开展“光伏+电采暖”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年度“煤改电”配套电网项目;同时,精准推广热泵、电蓄热(冷)等技术及应用。
2018年3月2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2018年,河北省将积极发展太阳能热水系统、浅层地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河南省
2018年3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2018年10月底前,全省再新增100万“双替代”用户。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3月1日,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温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成全县清洁取暖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2018年3月5日,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商丘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3月5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邓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3月5日,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博爱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指出加快建成全县清洁取暖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优先发展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2018年10月底前,确保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以上。同时,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区域,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
2018年3月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热力公司、能源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热泵、蓄热电锅炉等电能供暖设施,并进行集中运营管理;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电能清洁取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2018年3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发展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对于确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县(区),应大力推广清洁供暖。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
2018年3月20日,河南省鹤壁市住建局印发《刘文彪副市长在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指出城郊村尽量还是选择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其他村庄尽量使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经过第三方论证和实践证明,这样的模式才可持续,才符合鹤壁实际,能效比最高,能源配置最佳。所以,鹤壁市的清洁取暖路径基本就是:城市、城郊村、重点镇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城郊村、其他村实施推广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山东省
2018年3月21日,山东省威海市住建局发布消息,今年中心城区实现清洁供暖全覆盖,利用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取代被拆除的燃煤小锅炉。本次停暖后,威海市预计投资3.35亿元,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提升供热保障能力,更好的服务民生。
3月22日,山东省淄博市政协召开推进全市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对口协商座谈会。根据座谈会,2018年淄博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共完成11.3万户改造任务,其中电代煤3万户。在政策保障方面,市公用事业局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电代煤用户每户补贴资金10500元(5700元电采暖设备补贴,电费补贴每年1200元连补3年。每个采暖期运行费用需要约2500元,政府补贴1200元,用户只需承担1300元左右。
山西省
2018年3月16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襄汾县2018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指出2018年我县清洁取暖工程涉及13个乡镇55个村18150户,约214万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涉及新城镇柴寺村325户4万平方米;“煤改电”涉及新城、襄陵、汾城3个乡镇10个村3120户41万平方米;企业余热供热涉及邓庄、永固、南贾、古城4个乡镇11个村3912户45万平方米。
对本次新实施的“煤改电”用户,给予电采暖设施购置费7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煤改电工程电力设施改造由县供电公司承担。取暖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2600度以内的,按补贴电价0.2862元/度计价;超过2600度的部分,按0.507元/度计价。
2018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研究推动地源、空气源热泵,工业余热、太阳能光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8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组织编制空气源热泵应用等地方标准,科学划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适宜地区。
浙江省
2018年3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重点包括太阳能光热和光电、空气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或规模化应用。
2018年3月26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工作要点》,指出2018年,浙江省计划继续实施完成空气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深入实施《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推广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
2018年3月30日,浙江省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嘉兴市公共机构2018年节能工作要点》,指出推动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改造工程,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完成一批节能改造项目,确保每个县(市、区)完成投资额50万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个。
福建省
2018年3月,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同时,公共机构率先淘汰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2018年3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印发《晋安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建筑节能,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安徽省
2018年3月8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采用空气能、浅层地热应用。
2018年3月29日,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等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2018年建筑节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00万㎡以上。
湖南省
2018年3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能源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补报的通知》,指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推广利用。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空气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能源局科技与新能源科。
湖北省
2018年3月16日,湖北省咸宁市住建委发布《咸宁市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各类大中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超过12层的住宅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总预算。
广东省
2018年3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指出公共机构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应参照绿色建筑标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建筑进行节能设计,积极采用空气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陕西省
2018年3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征集煤改洁民用高效采暖推广产品的通知》,指出本次征集对象为适合居民家庭购置使用煤改电相关节能环保、高效产品。主要包括: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
辽宁省
2018年3月1日,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锦州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要求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推广使用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供暖效率。在地质条件较好地区推广浅层地源热泵供暖。力争到2021年,全市水源、地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同时,大力发展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扩大余热供暖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兴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建筑节能,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到2020年,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显著提升。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发展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公共机构要率先淘汰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8年3月26日,电化新疆电能消纳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专题研究小组办公室发布《电化新疆新技术应用电供暖示范工程建设竞争性交流入围的主要条件及原则要求》公告,指出截止到2018年3月25日,技术选型、投融资机制建设、基层示范项目申报等工作基本就绪;初选技术(PPT)83项;依照《电供暖技术评价指标及评价规则》,经专家初审,拟推荐入围电供暖新技术32项;项目资金30亿元,金融贴息到位资金60亿元,协约预备投资100亿元;按技术分类申报示范面积合约830万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