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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政府整治大气污染,全力支持“煤改空气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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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27  浏览次数:593
 为推进“蓝天工程”的一项重大部署,自2016年以来,阜新市政府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和第94次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并按照《关于明确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的通知》(辽经信电力〔2016〕74号)、《辽宁省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方案及规则》(辽工信电力〔2016〕140号)规定,积极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截至2017年末,阜新全市共有88个项目获得煤改电供暖市场准入,总供暖面积34万平方米,总用电负荷4.3万千瓦。其中,服务业12万平方米,居民单位5万平方米,工业9万平方米,其他类8万平方米。同时,88个已获市场准入项目共完成电能替代电量700万千瓦时,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谷时优惠电价计算,可为煤改电供暖用户节省电费2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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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为推动“煤改电”工程的影响,2016年和2017年两年,阜新市工信委曾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市煤改电供暖工作推介会,为各节能公司和电取暖用户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为阜新市煤改电供暖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据悉,为将煤改电供暖工作再次推上新台阶,阜新市工信委将在2018年再次组织召开电供暖新产品推介会,为电取暖用户推荐更具灵活性、更加安全可靠、更加节能环保的新产品,比如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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