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董明珠在全国人大全体会议上 新华社 姚大伟 摄)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是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不二法门,而这就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近年来,以格力电器为代表的行业标杆企业纷纷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健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然而一些不法企业觊觎他人技术成果,所用手段也五花八门。有的企业通过利益诱惑,批量挖走其它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导致企业商业秘密泄露;有的企业通过申请低劣专利发起恶意诉讼阻碍他人产品正常销售;有的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诉讼时间周期长、赔偿额度低等特点,无视法律规定大肆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利,以上种种违法行为,极大影响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已经成为优质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如何有效制止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侵权者付出代价远远高于其收益,即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然而知识产权维权周期较长、赔偿额度较低的现实,导致侵权者收益远大于赔付。要想彻底扭转这种局面,应加大对涉及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处理力度,缩短维权周期;及时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只有做到了让侵权者面临“倾家荡产”的处罚,才能真正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到震慑作用,才能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国家加大司法改革力度,知识产权专门法庭(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为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处理效率提供保障。此外,在立法层面,提高了商标侵权法定赔偿额至300万元,上千万、近亿元的商标侵权胜诉案件判例给侵权者一记重锤。本次国务院机构调整方案显示,知识产权局将进行重组,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本次调整,相信重组后的机构将进一步强化执法职能,依法从快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仅要提高赔偿额度,更要在惩治侵权者效率上下功夫,迟到的正义很可能导致企业的科技投入化为乌有,丧失良好的市场机遇,有效缩短权利人维权周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应有之义。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加大了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国家层面正在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工作,真正做到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为中国产品走向世界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