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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气源未到位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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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2469
       住建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城镇供热行业“访民问暖”活动加快解决当前供暖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落实整改,重点解决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问题。对尚未落实气源或“煤改气”气源未到位的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

《通知》提到,北方采暖地区进入供暖期以来,有一些地方存在供暖不到位、室温不达标等问题,影响了群众正常采暖。为切实解决城镇供热采暖中的突出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在2018年元旦之前,利用周末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对当前城镇供热采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重点解决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问题,对尚未落实气源或“煤改气”气源未到位的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和抽查力度,防止供暖工作出现供暖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违法违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进行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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