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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外国语第一小学中央空调系统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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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虹口区外国语第一小学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4、如为代理商报名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共同投标。6、供应商必须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7、提供《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公开信息版)》扫描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的扫描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口区外国语第一小学中央空调系统

    2、招标编号:SHXM-10-20161125-353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HK-16A042)

    3、预算编号:10-16-163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虹口区外国语第一小学中央空调系统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一批;2.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嵌入式变频分体空调)一套;3.全热交换器一套。

    5、交付地址:虹口区广粤路32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23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3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2-0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0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3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2-23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飞虹路518号机关新2号楼2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2、开标地点:飞虹路518号新2号楼204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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