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位置上看,中东部143个地级以上城市最适宜开发利用浅层地温能,年可开采量折合标准煤4亿吨,能够为210亿平方米建筑物供暖制冷。
华北、汾渭、鄂尔多斯等地区的112个城市具备有利的水热型地热开发条件,年可采资源量折合标准煤1亿吨,能够满足36亿平方米建筑物供暖需求。
中国地调局浅层地温能研究与推广中心常务副主任李宁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国整个的地热大概是地热的开发利用是5亿平方米,那么浅层地温能的开发利用,供暖制冷的面积大概是4个亿左右。我们在2020年整个地热要达到16亿平方米。”
另外,报告还显示,我国337个主要城市地下可开发空间资源90亿平方米,可置换地表土地面积880万亩。城市及周边具有较高旅游、科普、生态价值的地质遗迹资源798处,其中,456处具有重大科学研究价值,254处具有重要旅游观赏价值,88处具有重要科学普及价值。
报告显示,南方166个城市有较大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潜力,建议改善多数城市以地表水作为单一供水水源的现状,建设应急地下水水源地,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北方51个地下水超采城市,可根据地质条件合理规划海绵城市,建设地下水库,调蓄城市洪水。
报告还指出,在城市绿色发展中,要应充分利用地热、地下空间、地质遗迹、地下水等4大地质资源优势。
《中国城市地质调查报告(2017)》报告建议,未来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充分考虑采用浅层地温能,做好与地下空间开发的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土部联合印发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1亿平方米,其中:新增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7亿平方米,新增水热型地热供暖面积4亿平方米。到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
《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阐述了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方针和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布局,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李宁波主任告诉记者,相对《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来讲,《中国城市地质调查报告(2017)》中对全国337个主要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作了进一步详细介绍。
李宁波主任还透露,《中国城市地质调查报告(2017)》(简本)将有望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