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在推进清洁取暖的过程中,将遵循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在城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在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适当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炊具”的模式替代散烧煤取暖。
未来三年,辽宁省将加快发展天然气供暖,到2020年,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推广电供暖,在居民公用采暖领域,重点推进大学、社区、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电供暖项目。科学发展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供暖效率。大力推进生物质能供暖,结合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和资源、供热现状,加快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项目。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大力发展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扩大余热供暖范围。同时,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未来三年,新增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
根据《计划》,辽宁省还将进一步完善“煤改电”清洁供暖项目电价形成机制,完善管理体制,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信贷支持,从而保障清洁取暖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