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指出到2017年底,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中心全部完成改造,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改造率达到80%以上。
2016年11月7日,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绍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实施了配电、空调、采暖、机房、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挖潜改造;教育系统全面实施了直饮水机、高效节能灶具改造,住宿制学校积极推动了空气源热泵的使用。“十三五”时期,还将积极推进空调、配电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同时,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017年2月15日,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17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工作要点》,指出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对民用建筑没有工程建设标准的建筑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技术论证工作,进一步健全建设科技推广工作体系,保障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质量。
2017年3月15日,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2017年绍兴市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指出2017年,全市建立电机、锅炉、变压器、炉窑等淘汰设备清单,加快淘汰、替代低效工业锅炉和窑炉等,落实低效用能设备淘汰改造计划,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程、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
2017年5月22日,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绍兴市区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示范项目的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空气能热水系统、热泵空调系统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积极引导和鼓励建设单位申报示范项目。对申报示范项目的单位视情给予一定的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各区也应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补助。
2017年8月30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绍兴市“十三五”节能降耗工作方案》,指出加快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清洁能源替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大力实施节能技改工程,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高耗能行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力争每年实施100个以上的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十三五”累计实现节能100万吨标煤以上。全力推进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实施一批热泵示范项目。
湖州市
2016年8月12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湖州市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湖州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加快公共领域节能,公共场所严格限制空调室内温度最低(高)标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力争到2020年,湖州市可再生能源利用与节能项目投资约25亿元,进一步提高全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比,推动实现全市节能降耗目标。
2016年12月,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湖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湖州市热泵应用正逐步推广,已建成湖州市规划大楼等一批热泵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多样化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十三五”时期,湖州市将因地制宜发展换热型热泵技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2020年,湖州市能源需求总量为1299万吨标煤;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依托非化石能源资源禀赋及发展基础,积极发展热泵等清洁能源。
同时,在热(冷)用户相对集中且热(冷)负荷较为适中的酒店、医院、商场等区域建设分布式能源站。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优化能源发展结构,有利于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良好的环境效益。到2020年能源规划发展目标时,清洁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364万吨标煤左右。完善可再生能源资金支持制度,加大对分布式能源和非常规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以能源清洁利用为重点,加快清洁能源示范县、示范镇的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试点示范案例,促进可再生能源等不同领域试点示范。
2016年12月26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州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印发《湖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规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加值年均增速10%,到2020年分别达到550亿元左右和110亿元左右。重点发展节能电机、节能装备关键材料及节能型功能材料等领域。到2020年,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及节能材料实现增加值19亿元左右。
引导关联产业、配套企业间进行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链,提升成套装备研发生产能力,以系统创新和集成创新带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围绕台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十三五”在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着力推进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完成项目投资450亿元左右。
2017年1月10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湖州市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工作方案》,指出着力加强“两大一小”(大企业、大项目、特色小镇)重大载体建设,重点扶持一批节能环保大企业,推动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大项目,高质量加快推进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特色小镇建设,争创一批省级节能环保产业特色小镇。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推进机制,建立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库,加强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2017年5月22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湖州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指出围绕“热电联产改造、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绿色照明”五大重点,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每年实施100项市级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节能扶持政策,对重点项目予以奖励,推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2017年5月22日,《湖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印发,指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理使用当地空气源等条件,推广空气源热泵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应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公共机构能源审计15家以上,积极探索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中心热泵技术改造项目。
全面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空调新风系统等节能改造。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推进医院节能,组织实施医院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新、改、扩建项目要按照《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和施工。推广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
2017年6月27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湖州科技城发展规划》,指出布置节能环保产业园: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以及节能环保新材料、节能环保综合服务、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相关产业;利用区内南塘漾、草塘漾、陆家港漾等丰富的自然水体,打造绿色活力的节能环保产业园。
2017年8月14日,湖州市对拟定《湖州市“十三五”能源“双控”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公示,指出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00万吨标准煤以内。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工业园区推广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广分布式供能系统等节能新材料和新技术,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热泵等节能设备。
新增节能民用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其中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新增超过100万平方米。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清洁能源。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丽水市
2017年9月1日,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丽水市直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全面掀起节能降耗行动,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严格执行有关空调运行的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30℃、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空调开启后关闭门窗,提倡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保养维护清洗,提高空调效能。
衢州市
2017年6月22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衢州市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大力发展环保装备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提高衢州市在高效能源、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加快等清洁能源的新技术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