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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安装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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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93
  一、邀请招标条件

    息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安装工程已由息县人民医院委托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邀请招标,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苏州环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新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鼎云建设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安装工程

    2、采购内容:胃镜室和ICU监护室中央空调改造及安装(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3、采购编号:YCZBZZ2017-065

    4、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7、工期: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产品制造商,相关“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齐全且年审合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3、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7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4、出具承诺函,承诺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过期不候;

    2、报名地点: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903室。

    3、邀请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只接收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购买邀请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证明(2017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以及上述“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料”。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邀请招标;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息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603978237

    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539656364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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