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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公安局林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附属楼中央空调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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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77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林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附属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LCG-2017-183、CG-2017-132;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附属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

1

    3.1、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3.2、供货地点:林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附属楼(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

    3.3、质量: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中央空调设计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合格;

    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2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4.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二)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三)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四)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保证对所做承诺负责)。

    4.4若经销商投标,需提供风冷模块机组中央空调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4.5参加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提供的产品应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空调主机)(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6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后,提供网页并加盖投标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09日17:00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地址:红旗渠大道禧福苑二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

    8.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8.4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5采购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8.7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公安局)及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公安局

    机构代码:00560716-X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070317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7338733944

    地址:林州市林滤大道西段路南新党校家属院内

    联系人:邢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2-6105555/18637272281

    采购办监督电话:0372-6808856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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