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贵州省冷链物流配送短板,快速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减少农产品流通损耗、扩大销售半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居民消费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部署,以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畅通流通渠道,实现农产品全链联动,有效助推全省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采用各种方式筹集资金,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参与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企业主体,基金引导。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基金,重点支持国有龙头企业在省内开展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为企业参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坚持统筹兼顾,全链联动。注重生产、流通和销售,线上线下相结合,支持生产端、城乡仓储及终端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突破销售瓶颈。
(三)主要目标。
——2017年,全省冷库库容达75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7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20%,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8%,降低冷库运营成本10%,实现全省9个市(州)冷链物流中心全覆盖。
——2018年,全省冷库库容达120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10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25%,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11%,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实现冷库全覆盖。
——2019年,全省冷库库容达160万吨,其中产地预冷达30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14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30%,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15%,建成以贵阳和遵义为中心,市(州)所在地为枢纽,县(市、区、特区)为节点,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末梢的冷链物流网络,形成覆盖范围广、运营成本低、使用效率高、“冷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实现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预冷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冷链物流覆盖面。在省内果蔬主要产区,建设或改建一批具有分级包装、预冷仓储、初级加工等功能的气调库和冷藏保鲜库;在省内禽蛋、肉类主要产区,建设或改建一批具有集中屠宰、肉类排酸、预冷加工等功能的冷藏、冷冻保鲜库。围绕省内主要城市农产品交易市场和集配中心,扩建现有温控设施,建设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较强、覆盖较广的农产品冷库。
(二)打通低温运输全链条。鼓励大型冷链物流企业购置冷链运输车辆,大幅度提升省内冷链运输能力,强化推广产品冷链运输全程监控技术,形成生产端到销售端的无缝连接冷链物流体系。推进生产基地、农贸市场与第三方大型物流企业整合库存资源,开展共同配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对农产品产量小、分布散的地区,支持冷链物流企业购置移动式冷库,延长果蔬保鲜期,实现全程低温运输。
(三)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贵州省物资集团、省供销集团等重点省属国有龙头企业,支持贵阳农投集团、遵义铁投集团等重点市属国有企业,在省内开展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信托担保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社会企业采用PPP、基金扶持等融资模式,扩大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支持现有大型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配套制定冷链体系扶持政策。
(四)搭建冷链物流大数据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将生产、加工、流通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建立集信息发布、全程温控、车辆跟踪、货物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冷链物流大数据平台。支持传统农贸市场开展信息化改造,形成立足全省、辐射全国的冷链物流信息网络。
(五)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以国家冷链物流相关标准为依据,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冷链物流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健全适合我省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开展冷链质量安全监管溯源体系建设,实现食品溯源、质量安全、监控监管等与冷链建设融合发展。
(六)不断深化加工环节。鼓励龙头企业建设集采购、分拣加工、冷链配送等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中央厨房(净菜加工集配中心),统一配送至机关院校、企业厂矿、餐饮酒店等大型团体客户。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销售终端”的销售模式,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
(七)加快建设冷链配送终端。围绕城市消费需求,开展生鲜农产品进社区行动,加快“电子商务+冷链配送+智能提货”的生鲜农产品零售直销模式发展,缩短中间流通环节。采用“农户+流通企业+消费者”的模式,整合现有社区各类公共资源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一批生鲜自提柜、社区生鲜店、生鲜直销车等,实现城市大型社区冷链配送终端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大力招商引资引进其他社会资金投向冷链物流业,重点支持贵州省物资集团、省供销集团等2至3家省属国有龙头企业,贵阳农投集团、遵义铁投集团等7家左右市属国有流通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业务,对产地型冷库建设和冷链运输车辆购置给予适当补贴。
(二)完善用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将新建冷库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出让金按工业用地标准执行,支持农村合作社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产地型冷库。盘活工矿、仓库等低效闲置资源,改扩建为冷链物流设施。
(三)降低冷链设施用电成本。对冷链、冷库设施用电,采用工业电价进行征收;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开展“电量打捆”直接交易试点。
(四)加大冷链配送保险力度。引导保险业与冷链物流行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办冷链货运险,使保费与单车货物价值挂钩,对农产品冷链运输过程提供保障。
(五)解决进城难的问题。对省内冷链运输车辆,统一核发城区全天无限制通行证。在城区冷链农产品配送点增设临时装卸车位。
(六)加强组织保障。省商务厅牵头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七)做好项目督查。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市(州)、县(市、区、特区)重点督查范围,成立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强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