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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力争10月底完成5.3户“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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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588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济宁市全力推进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冬季清洁煤取暖工程,进一步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济宁市以推进气代煤和电代煤工作为重点,以乡镇或县(市、区)为单位,在全市域内集中开展散煤清洁化替代,严禁摊派式在不同村庄零散开展工作。力争今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5.3万户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实现济宁主城区(外环路以内)和县(市、区)主城区天然气全面供应到户,实现所有散煤“清零”。同时,推进实施冬季清洁煤取暖工程,全面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散煤治理,未实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的地区,全部实施清洁煤炭替代,禁止劣质散煤复烧。对采暖季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

此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力争今年底,济宁主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9%,县(市、区)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实现热电联产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暖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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