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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煤改电”政策及补贴汇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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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次数:828
       许昌市

2017年4月10日,《许昌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应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3万户;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60万平方米以上;6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大力发展热泵电采暖方式供暖。在具备地热条件的商业和公共领域要积极推广热泵采暖技术,力争2017年实现热泵采暖60万平方米以上。按照“一炉一策”原则,制定分散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替代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应用热泵技术,力争2017年10月底前替代燃煤锅炉、燃煤窑炉64台以上。

2017年8月2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绿色建筑规模,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0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率达到65%以上)节能设计标准。重点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开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被动式建筑建设试点。绿色建筑实现市、县分级扩面倍增效应,注重室内外建筑环境优化、低能耗技术应用、现代技术集成。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推进绿色农房建设,促进绿色建筑量质齐升。

平顶山市

2017年1月4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全面推进电能替代工程,新增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热泵等电采暖应用5万平方米,6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民用生活领域,热力(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市主城区以及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县城区,推广热泵电采暖技术。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广人电采暖技术。在工业生产领域,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热泵应用。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热力(燃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在全市范围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推广应用热泵技术。在农业领域,郏县、叶县、宝丰县等烟叶产区,推广热泵电烤烟替代散煤烤烟。农业大棚、畜牧养殖、农产品干燥加工等领域,推广热泵技术应用,有序推进畜牧养殖企业冬季采暖设施改造。

2017年4月5日,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丰县“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底,新增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热泵等电采暖应用8千平方米,6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民用生活领域,在热力(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主城区以及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城区,推广热泵电采暖技术。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广热泵电采暖技术。在工业生产领域,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热泵应用。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热力(燃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在全县范围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推广应用热泵技术。在农业领域,烟叶产区乡镇,推广热泵电烤烟替代散煤烤烟。农业大棚、畜牧养殖、农产品干燥加工等领域,推广热泵技术,有序推进畜牧养殖企业冬季采暖设施改造。

安阳市

2017年3月29日,《安阳市2017年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印发,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鼓励产业集聚区结合资源条件,发展空气源热泵供暖、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焦作市

2017年3月18日,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焦作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完成省下达焦作市“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6万户任务;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00万平方米以上;1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同时,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积极推广热泵采暖。

2017年3月28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办法》,指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登记在册不再使用散煤的居民户,在采暖期(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内,以每月80千瓦时用电量为基数,月用电量超过80千瓦时(不含80千瓦时)的“电代煤”在册取暖用户,给予0.4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500千瓦时。

商丘市

2017年3月27日,商丘市环境攻坚战办公室印发《商丘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商丘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525万平方米。

2017年3月27日,商丘市环境攻坚战办公室印发《商丘市2017年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指出10月底,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产业集聚区实现集中供热。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鼓励产业集聚区结合资源条件,发展空气源热泵供暖、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开封市

2017年6月30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全域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作的通知》,指出在主城区和县城,对用煤户购置清洁取暖设备进行设备购置补贴和运行补贴,完成《河南省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推进方案》分解给我市电代煤等替代5万户的目标任务;在农村,为引导农村居民合理用能、清洁取暖,对所有农户按冬季取暖用电量实施普惠制的电价补贴。设备补贴:对用煤户台账内居民购置“双替代”取暖设备按照居民购买价格的7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担。在运行补贴方面,对台账内“电代煤”居民采暖用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超出部分由用户承担。以上补贴标准暂定一年。

濮阳市

2017年1月12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试行)》,指出大力实施“煤改电”工程,加大电价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力度,到2017年年底,在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6万平方米以上,2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饮电气化。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到2017年10月底,全市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2017年2月27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统筹推进“煤改电”工作,督导各县(区)发改部门做好燃煤锅炉新能源改造政策落实。

2017年4月26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指出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市城区及县城区周边地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将热泵供暖作为有效补充;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区域,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各地采用热泵供热电采暖方式替代燃煤采暖。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重点城中村、重点用电单位和“电代煤”乡村进行电网改造,保障1万户“电代煤”用户电力供应需求。

2017年4月26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2017年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指出10月底,除台前县外,全市产业集聚区全部拥有集中供热热源,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蒸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小锅炉全部关停。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鼓励产业集聚区结合资源条件,发展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周口市

2017年5月10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川汇区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推进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双替代”民生采暖工程4000户以上;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25万平方米以上,6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积极推广热泵采暖,力争2017年热泵采暖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以上。在居民采暖领域,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大力发展空气源热泵供暖等分布式集中供暖。按照“一炉一策”原则,配合环保部门制定分散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替代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应用热泵技术,力争2017年10月底前替代燃煤锅炉、燃煤窑炉5台以上。对实施电能替代的热泵电采暖用户,可由国网河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方式开展电力直接交易。

2017年6月24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周口市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9月底前,全市完成民生采暖“电代煤”8万户。其中“电代煤”用户指2017年新增的通过空调、热泵采暖等方式采暖的居民用户。户用“电代煤”集中供暖的认定标准为热泵供暖等设备安装到位,配套设施入户,并经用户和运营企业签字确认。坚持分布式集中供暖与分散式采暖相结合,以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领域和煤采暖户改造为重点,大力发展电、热泵采暖。周口中心城区重点发展空气源热泵分布式集中供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周口市清洁取暖设施建设,采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发展分布式集中供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采用热泵清洁取暖方式发展分布式集中供暖。落实清洁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支持政策,鼓励采用热泵电采暖用户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方式按增量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信阳市

2017年3月14日,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信阳市2017年度天然气替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全市完成电替代煤等方式替代10万户以上,其中民生工程3万户,各县区民生工程户数为本县区电代煤户数的30%。在农村地区用能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加快推广使用电能替代等方式替代厨炊散烧用煤。

驻马店市

2017年3月31日,《驻马店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印发,指出2017年10月底前,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以上,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60万平方米。完成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5万户;加大城乡电网配套改造力度,组织完成34个贫困村、253个中心村电网改造,保障以电代煤工程电力供应需求。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热,10月底前,完成全市2万户以上电代煤替代工程。

2017年6月16日,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驻马店市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出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大力发展热泵电采暖方式取暖。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4万户“双替代”任务。各地结合资源条件,符合国家管理规定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集中供热项目。同时,鼓励采用热泵电采暖用户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方式按增量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漯河市

2017年1月19日,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漯河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出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2017年10月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大力实施“煤改电”工程,加快城乡输配电线路建设,加大电价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力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省定在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目标和省定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户数。

三门峡市

2017年3月31日,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门峡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推进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三门峡市完成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5万户;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00万平方米以上;10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大力发展热泵电采暖方式供暖。结合实际推进应用热泵,力争10月底前替代燃煤锅炉、燃煤窑炉60台以上。

鹤壁市

2017年5月2日,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鹤壁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鹤壁市建成区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以上。全市建成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燃煤散烧。10月底前新城区供热使用率达到85%,老城区供热使用率达到60%。“煤改电”居民每户按照0.2元/千瓦时给予电价补贴,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即600元。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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