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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邯山区128个村“煤改气”补贴2700元采购燃气壁挂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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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934

受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邯郸市邯山区2017年“煤改气”工作燃气采暖热水炉采购及安装入围进行公开招 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企业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邯郸市邯山区2017年“煤改气”工作燃气采暖热水炉采购及安装入围

2、项目编号:HSCGP2017131

3、采购人名称: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采购人地址:邯郸市雪驰路55号

5、采购方式:公开招 标

6、资金来源:根据邯财政资环【2017】55号文件规定,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由市财政统筹市级及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安装燃气壁挂炉,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700元的补贴,由市级承担。

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8、供货及安装周期:1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实际工期按采购人要求据实调整。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

10、项目实施地点:邯山区境内

11、采购内容:对邯山区5个乡镇、一个园区、两个街道,128个村,9576户燃气壁挂炉采购及安装,实际数量增减据实调整。投标入围企业具体供货数量、区域以甲方要求为准。采购人优先选择中标企业所投大型号产品。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 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投标企业所投产品必须在2017年6月7日“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燃气壁挂炉招 标工作的紧急通知”“邯郸市‘煤改气’工程燃气采暖热水炉合格产品目录60家企业中”,其效能等级完全符合2016年6月1日实施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标准。投标人所投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应为≥20KW三个及以上型号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其中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一台单价为≤2700元的燃气采暖热水炉。

(一)、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厂家的:

1、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同时提供在邯郸境内设立的经营范围与本次招 标内容一致售后服务及维修站点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范围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所投标产品责任险保单;

4、提供在2017年6月7日“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燃气壁挂炉招 标工作的紧急通知”“邯郸市‘煤改气’工程燃气采暖热水炉合格产品目录60家企业中”,其效能等级完全符合2016年6月1日实施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标准。投标人所投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应为≥20KW三个及以上型号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5、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本企业2017年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7、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

1、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邯郸境设立的经营范围须含有与本次招 标相应内容售后服务及维修站点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生产厂家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提供生产厂家的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范围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所投标产品责任险保单;

5、提供在2017年5月9日“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7年‘煤改气’工程急需展开的几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60家合格产品目录,其效能等级完全符合2016年6月1日实施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标准。产品型号≥20KW的三个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6、提供代理商和生产厂家的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7、提供代理商和生产厂家2017年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8、提供代理商和生产厂家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开标时,投标人须将所投标产品的样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报名,以先报名的优先。

(五)提供邯郸境内设立的售后服务及维修站点,只接受一家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报名,以先报名的优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燃气壁挂炉中标企业须在邯山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新的国家强制标准备案。

三、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资料

1、生产厂家带本公告“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厂家的1-8项内容”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生产厂家、邯郸境内设立的售后服务及维修站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并装订成册。

2、代理商带本公告“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1-9项内容” 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代理商、生产厂家、邯郸境内设立的售后服务及维修站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并装订成册。

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4、只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允许购买招 标文件。

5、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 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招 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9月7 日14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华(经理)

电 话: 133 0121 7518

邮 箱: zbswxxw@163.com(资料发至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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