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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介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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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2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昆婷  浏览次数:728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月18日在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会上介绍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答记者问实录见今日二版)。
   赵英民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6%,酸雨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峰值的30%左右降至7.6%,全国19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比例提高至66%,劣Ⅴ类比例下降至9.7%。但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艰巨、繁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要求,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了《规划》。
   赵英民介绍,《规划》分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十三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部分内容。《规划》确定,“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追求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到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基本原则是,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质量核心、系统施治;空间管控、分类防治;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履职尽责、社会共治。

赵英民表示,《规划》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和具体化“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部署与要求;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部署“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工业达标排放、治污减排和风险防范。环境保护部将对《规划》重点任务措施进行分工,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推动重大改革政策落地,并将分别在2018年、2020年底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完成《规划》确立的主要指标。

赵英民回答了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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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基本原则是“五个坚持”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坚持履职尽责,社会共治。

《规划》的五个特点

一是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和具体化“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部署与要求。

二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部署“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

三是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四是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工业达标排放、治污减排和风险防范。

围绕《规划》实施开展五项工作

一是宣传《规划》。开展宣传解读、答疑解惑,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说清楚,讲明白,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和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三是落实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推进机制,积极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五是开展评估考核。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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