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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加快推进“电能替代”促节能减排 今年26家企业将“煤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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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7  来源:四川新闻网  浏览次数:318
   8月3日,内江市召开全市工业燃煤(油、柴)锅炉窑炉电能替代改造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四川省推进电能替代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内江市推进工业燃煤(油、柴)锅炉窑炉电能替代改造工作,推动全市工业锅炉电能替代工作加快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党委成员、副主任何超主持会议。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传达学习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工业燃煤(油、柴)锅炉窑炉电能替代改造相关政策;国网内江供电公司负责人对电价优惠政策作了解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分别发言;国网四川节能公司相关负责人就电能替代技术作了讲解;企业代表进行了发言。

就做好工业锅炉窑炉电能替代,何超强调,要认清形势,深刻领会电能替代的重要意义。实施电能替代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举措。企业用户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国家政策方向;要着眼长远,积极开展电能替代的项目申报。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要按照“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油、柴)锅炉,鼓励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油、柴)锅炉实施电能替代改造”的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通知企业做好燃煤(油、柴)锅炉电能替代改造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企业用户纳入2018年省预算内资金计划的盘子;要强化管理,加快推进电能替代的项目实施。纳入2017年燃煤(油、柴)锅炉电能替代改造的项目业主要按照市、县发展和改革部门的要求,做好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在项目申报和项目推进不力的企业用户,将建立“企业黑名单”,永远不帮助该企业争取资金项目和优惠政策。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真实性审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面完工。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要求,优化全省能源消费结构,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能源局等7厅局下达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电能替代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7〕112号)要求,“十三五”期间在工业生产领域进行燃煤(油、柴)锅炉窑炉实施电能替代工作。到2018年底,内江市将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油、柴)锅炉淘汰或替代改造不低于50%,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淘汰或替代工作。2017年,内江市26家企业将实施工业锅炉“煤改电”项目。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国网内江供电公司负责人;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分管能源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内江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有关负责人;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各县(区)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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