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环境的日益恶化以及雾霾的不断加重,加之《巴黎协定》与碳市场交易的影响以及国家大力推动能源能源革命,我国逐渐成为清洁能源研究与应用的大国。特别是 2016 年底以来,“煤改清洁能源”就像一场风暴,瞬间席卷了整个国家,2017 年是我国“煤改清洁能源”进程的关键年,也是攻坚年,更是国家和政府大刀阔斧实施改革政策的一年。这些政策为以太阳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先机,因此可以说 2017 年是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利好年”。小编就此进行盘点,供行业企业作为市场布局、决策之参考。
国家政策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
5 月 19 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 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 7 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 5亿元。
试点工作将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工作机制创新较为突出的城市。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意见》的函
《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0 年,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供热,全国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到 35 亿平方米左右,比2015 年增加约 28 亿平方米,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总计替代约 1.5 亿吨标准煤。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 10 亿平方米,长三角地区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 5 亿平方米。
各省市政策集锦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将“2+26”城市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首批实施范围。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 10 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传输通道其他城市于 10 月底前,每个城市完成 5万~ 10 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
10 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济南、郑州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其他城市建成区及县城全面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2+26”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20 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北京:《2017 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1. 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 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2. 对以往“煤改电”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采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 100 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 l/3 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天津市:《滨海新区 2017 年度淘汰 35 蒸吨(含 35 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确保淘汰工业燃煤锅炉工作顺利开展;采用特别排放、改燃、停用等方式,实现 2017 年 10 月份滨海新区 35 蒸吨(含 35 蒸吨)以下工业燃
煤锅炉“清零”目标。
河北:《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指导意见 ( 征求意见稿 )》
对淘汰低效燃煤锅炉 ( 炉具 ) 改用蓄热式电暖气或改建电能供热站的试点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由省财政给予定额补贴;对城镇集中连区或城中村整村推行煤改电的,优先给予资金和电网改造等支持;对电能供热取消采暖期阶梯电价,下调谷期电价,适当延长谷期时长;利用弃风和弃光电供热,实行电价低于低谷电价政策。
电能供热经营企业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 ) 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集中储热式电能供热经营企业与发电企业进行直购电交易;火电、风电和光电等发电企业,建设并经营储热式电能供热站,电能供热消纳的低谷电量不计入全省发电计划,全部用于增加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
《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
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到 2017年 10 月底前,禁煤区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
“煤改电”补贴:
1.设备购置补贴 85% 按设备购置安装 ( 含户内线路改造 ) 投资的 85% 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 7400 元,由市县各承担 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 ( 市、区 ) 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2.采暖期用电补贴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 0.2元 / 千瓦时补贴,由市、县各承担 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 1 万千瓦时;给予配套生活用气补贴,按照每户每年保供 8 罐 LPG(15 公斤 / 罐 ),每罐给予 50 元补贴,由县 ( 市、区 ) 政府负责落实。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 3 年。
3.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
“煤改气”补贴:
1.设备购置补贴 70% 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 70% 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 2700 元,由市县各承担 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 ( 市、区 ) 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2.采暖期用气补贴给予采暖用气 1 元 / 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 1200立方米,由市、县各承担 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 3 年。
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 4000 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 1000 元,市县承担 3000 元。
石家庄市:《2017 年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一)中心城区。优先实施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年底前完成剩余 1.6 万余户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实现燃煤归零。
(二)四组团。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县城建成区年底前实现燃煤归零,农村地区力争实现燃煤归零,完成 38 万户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气”“煤改电”。循环化工园区年底前完成 1229 户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气”,实现燃煤归零。
(三)其他县(市)、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建成区年底前力争实现燃煤归零,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全面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洁净型煤 + 型煤专用炉具”治理模式,同时积极开展煤改(沼)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多种模式试点示范。年底前完成 5 万户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洁净型煤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
(四) 2017年底前全市乡镇政府、学校、卫生院等分散燃煤采暖企事业单位全部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一律不得使用散煤。
(五) 2017 年底前全市农业生产单位(畜禽养殖、温室大棚等)全面完成清洁燃烧改造。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生物质燃料,具备条件的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一律不得使用散煤。
补贴政策:
对实施“煤改气”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按每户 3900 元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在“煤改电”时,对于居民用户根据采暖面积和供热需求,在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企业产品目录中自由选择电采暖设备,按设备投资额 70% 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 5000 元 / 户。在洁净型煤及型煤专用炉具支持政策中,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的,每吨补贴 300;型煤专用炉具按照售价的 80% 予以一次性补贴, 1600 元封顶。
邢台市:2017 年邢台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今年底,全市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25.97 万户,其中完成“气(电)代煤”工程改造 21.82 万户,完成其他清洁取暖改造 4.15 万户,确保实现市建成区(桥西区、桥东区、开发区)散煤归零,“五星”(邢台县、任县、内丘县、南和县、沙河市)城区基本实现散煤归零。
补贴“气代煤”“电代煤”用户。“一城五星”区域内,对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的用户,每户补贴 3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壁挂炉补贴。“一城五星”之外区域,参照市区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