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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3年内具备条件地区全部实施“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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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14  浏览次数:1500

7月11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高怀英在政府项目对接会上,介绍了天津市清洁供暖替代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天津市2017-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热源侧”和“用户侧”双效提升,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优先利用多种可再生能源,全部淘汰35蒸吨以下2287台燃煤供热锅炉,全部完成除山区外的100万户、1亿平方米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全部完成209万平方米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形成城镇取暖集中化、农村取暖多元化、全市取暖清洁化的格局。

实现冬季清洁取暖,要淘汰、升级原有燃煤锅炉,对农村散烧燃煤进行治理,这都需要资金支持。为此,天津市2017年计划安排清洁取暖项目共计24项,总投资约110亿元。

为保证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天津市从政策办法、技术标准、监督考核、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五方面制定了完善的配套措施。比如,天津市积极鼓励利用电、气、地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取暖,对“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补建、可再生能源取暖等予以财政补贴,并进一步完善价格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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