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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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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05  浏览次数:1419

商场里空调开得太冷,扶梯没人使用也快速运转……以往这些加大公共建筑能耗的行为得到了更精准的控制。记者从天津市建委获悉,本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项目,日前通过住建部验收,圆满完成并超过国家下达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建设任务。经审核,本市已完成项目406.1万平方米,平均节能率20.3%,节能效果明显。

作为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首批三个重点城市之一,按照重点城市示范建设要求,天津市应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平均节能率不小于20%。截至目前,天津市共安排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462.8万平方米,已完成项目406.1万平方米,改造效果满足要求,超过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指标。

 

据介绍,天津市安排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全面开展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动公共建筑实施综合节能改造。这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改造全部成本的新型市场化投资机制,即企业单位不出钱,由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对项目进行节能改造,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节约下来的电费、水费,由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单位分成,实现“我投资,你节能,共分利”。据测算,本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全部投入运行后,年节约标准煤近2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4万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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