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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入围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国家要给15亿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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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11  浏览次数:4143

6月9日,记者从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了解到,经过大力争取,新乡市成为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未来3年将获得15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补助。

据介绍,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由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试点城市的确定采取省级预审、国家4部委现场审核答辩的形式,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试点示范为期3年。我省共有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7个省辖市在“2+26”城市范围内。最终,新乡市成功入围,获得试点城市资格。

为了获得此项资质,新乡市在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联合办公,成立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财政部门重点与上级对接,赴省、部对口衔接,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财政部门作为本次申报的牵头部门,3次赴省厅、4次赴财政部与省、部领导进行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上级最新申报要求。

新乡市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采取强力措施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前期工作,制定了《新乡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2017-2020年)》、《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新乡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行动方案》、《新乡市电能、天然气替代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新乡市2017?年加快依法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实施方案》、《新乡市2017?年煤改气煤改电总体方案》、《新乡市“煤改气”、“煤改电”、洁净型煤替代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这些前期工作和政策的出台为新乡市成功申报冬季清洁取暖示范试点城市提供了充分的基础支撑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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