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主要针对环京津冀地区,“2+26”城市成为重点日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以中央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
从本次政策的发布对象来看,《通知》主要是针对环京津冀区域。具体说来,发布对象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通知》中还提出“试点工作将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2017年3月1日,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及相关6大省市政府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2+26”城市)纳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以来,自此“2+26”城市成为大气污染整治的重点地区。
“自愿申报、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试点城市,补贴规模在百亿级别《通知》中宣布,此次试点城市的选择以地方自愿申报、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试点工作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我们以“2+26”城市全部纳入试点为例,进行方向性测算,“2+26”城市中包括直辖市2个,省会城市4个,地级市22个,如全部“2+26”城市均成为试点城市,则这三个级别的城市每年分别可以获得20亿、28亿、110亿的中央财政支持,共计158亿元,三年总共4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