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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煤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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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7  浏览次数:5534

为改善山东人民生活条件,促进节能减排,聊城、东营分别在各自辖区内实施“煤改气”改造,并提出一系列补贴政策:

聊城市每户最高补贴4000元

市、区财政对“煤改气”用户购买燃气采暖炉的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4000元。

燃气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原有收取4494元/户(其中居民炊事配套费2350元/户,采暖炉配套费2144元/户)的基础上,每户优惠294元,按照4200元/户收费。完成“煤改气”改造用户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第一阶梯气价(2.1元/立方米)。此次改造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东营市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

乡镇、街道至所辖村燃气主管网建设所需资金由为该乡镇、街道、村供气的管道燃气企业负责。村内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市级财政按每户平均2000元安排奖补资,奖补到户,实行差别化奖补政策,剩余部分资金由各县区负责落实。

此外,我市推行“煤改气”补贴政策,自2018年起,对农村取暖工程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到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燃气村村通工程4月底启动,今年5月至明年10月实施,市政府组织全市燃气村村通工程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2018年11月,进行总结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考核依据和市级财政对实施燃气村村通工程补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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