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2017年“煤改电”户内取暖设备
空气源热泵供货入围企业招标公告
机构项目编号:PLAN-22-000005
采购人:北京市大兴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6号楼C座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征 010-81298599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2号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艳宇 010-81290679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25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03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2号302室
预算金额:80000(万元)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现场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时请务必携带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及近半年内的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大兴区2017年“煤改电”户内取暖设备-空气源热泵供货入围企业
采购人:北京市大兴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6号楼C座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征 010-812985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302室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周艳宇 010-81290679
预算金额:80000万元,政府补贴+用户自筹
采购数量及内容:大兴区内约29000户及约300个村级公益性场所空气源热泵设备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
入围企业家数:20家合格入围单位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并且年检合格、有效;
企业经营范围须含有与空调设备或制冷(热)设备或热泵的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该经营内容须注册2年以上;
企业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须在1亿元以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或空气源热泵设备2016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以销售合同认定);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空调设备或制冷(热)设备或热泵相关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等内容)(如是控股或管理公司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控股或管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能够证明双方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
名义制热量25KW以下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需具有国家CCC认证,名义制热量25KW以上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需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CCC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制造企业、生产企业必须为同一单位名称;如是控股或管理公司具有国家CCC认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控股或管理公司的国家CCC认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能够证明双方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
具有国家级空调设备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能体现机组名义工况制热COP大于2.1,低温工况下制热COP≥1.6且正常运行3h;能体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产品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大于2.4);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型号为:5KW及以上、8.6KW及以上、10KW及以上、12KW及以上,应提供所有投标机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必须与CCC认证一致;
具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能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附生产厂房相关证明)】或【生产厂房所有权证或生产厂房租赁协议】。企业必须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如是控股或管理公司有生产能力的,须提供控股或管理公司所拥有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相关材料加以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双方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企业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公司并附《安装委托协议》,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中标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近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禁止同一商标品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投资主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本项目只接受实体企业投标;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除上述条件,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补充事宜,产品技术及服务要求:
空气源热泵产品必须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要求,以GB/T 25127.2规定的名义制热工况下的制热量标称产品的制热能力(单位为KW),不得以“匹数”做标称。
空气源热泵在室外空气干球温度≥-20℃时,制热最高出水温度应达到50℃以上;在空气干球温度≥-25℃时应能正常无电辅热启动。
空气源热泵的室外机积水盘须装有融冰加热系统。
空气源热泵设备要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装置,融霜时间不应超过运行周期的20%。
机组须带有供、回水温度传感器,控制系统必须具有标准的通讯485接口,采用modbus通讯协议,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备远程监控的技术条件,能够实时传输供、回水温度、故障信息和运行状态。
空气源热泵取暖系统必须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允许在空气干球温度在-20℃到-25℃采用电辅热制热,保障住户正常供暖。
空气源热泵系统要配套安装不低于60升的保温储水罐。
空气源热泵室内室外机均要具有消声和隔振装置。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9 09:00:00
开标时间:2017-05-19 09:0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芦城工业开发区创新路2号外研社国际会议中心一层多功能厅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周艳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81290679
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04-25 16:04:24